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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”十五五”规划》解析——全钒液流电池迎来国家级长时储能战略窗口期


2026年07月0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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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”十五五”规划》解析——全钒液流电池迎来国家级长时储能战略窗口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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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"十五五"规划》解析——全钒液流电池迎来国家级长时储能战略窗口期

一、政策概要

2026年6月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"十五五"规划》(发改能源〔2026〕884号)。作为"双碳"目标下首部以"新型能源体系"命名的系统性五年规划,文件明确:

  • 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5%,发电量占比≥50%
  • 新型储能装机目标:3亿千瓦(300GW),较"十四五"末增长6倍以上
  • 抽水蓄能装机:1.6亿千瓦
  • 核心表述:"大力发展新型储能,加力发展长时储能,鼓励多种储能技术路线发展"

二、规划中对全钒液流电池的直接利好

1. 长时储能首次获国家级"单列加力"

规划中"加力发展长时储能(≥4h)"是国家级五年规划首次明确点名,全钒液流电池因具备4~12h连续放电、本质安全、循环寿命>20年、电解液可回收等特性,被认定为适合大容量长时调峰的电化学储能技术。

2. 容量电价机制向长时储能倾斜

配套文件《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6〕114号)规定:

独立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补偿体系;

补偿系数与满功率放电时长挂钩,4h及以上项目折算比例更高。

全钒液流电池项目可获得"容量电价保底收益+峰谷套利/辅助服务浮动收益",显著降低LCOS(平准化储能成本),改善内部收益率。

3. 钒资源纳入国家战略矿产目录

2026年施行的《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》将钒列入36种国家级战略性矿产,全钒液流电池是国内唯一完全依托本土钒资源、无海外关键矿产(锂/钴/镍)依赖的长时储能技术,能源安全价值获顶层背书。

4. 应用场景拓宽至构网型与虚拟电厂

规划要求"拓展新型储能在电源协同运行、电网稳定支撑及微电网、虚拟电厂(VPP)中应用,推动调控方式创新(Grid Forming)"。全钒液流电池长时深循环特性适配跨日调峰及虚拟电厂灵活性聚合。

5. 地方配套跟进

四川(钒钛基地+最高15%投资补贴)、内蒙古(优先4~8h液流电池纳入独立储能)、山西、安徽、辽宁等省已出台百兆瓦级全钒液流电池的示范扶持政策。

 

在300GW新型储能目标、容量电价时长倾斜、钒战略资源保障三重驱动下,2026—2030年是全钒液流电池迈向规模化商用的关键窗口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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