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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深解|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明确“绿电直连”发展新规


2025年06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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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深解|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明确“绿电直连”发展新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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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深解 | 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明确“绿电直连”发展新规,这些企业最受益!

近期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5〕650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首次系统明确了“绿电直连”的概念、运行方式与发展路径。

作为聚焦储能系统开发与集成的企业,【元及能源】认为,此项政策的落地将显著提升企业自发自用绿电的比重,也意味着储能系统将在项目运行中发挥关键调节与保障作用

绿电直连:推动绿色用能的新路径

《通知》所定义的“绿电直连”是指风电、光伏、生物质等新能源不经公共电网输电,而是通过专用直连线路向单一用电客户供电的方式,实现电力物理路径上的清晰溯源。这一模式可提升绿色电力的可追溯性、可控性,为企业用能的低碳化提供更直接的技术支撑。

根据接入方式不同,绿电直连项目被划分为并网型离网型两类。其中,并网型项目需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,形成明确的物理和责任边界;而离网型则完全独立运行,不与公共电网发生电气连接。

 

鼓励多元主体参与,支持灵活配置储能

《通知》明确提出,项目投资原则上由用电方主导。除电网企业外,民营企业、发电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均可参与投资。电源与用户可共同成立合资公司,项目内部应通过协议明确设施产权、运维责任、调度模式、结算机制等。

在电源侧配置方面,《通知》特别强调源荷匹配与灵活性调节能力,鼓励项目配备储能系统或挖掘用户侧负荷调节潜力,以提升项目对绿色电力的吸纳能力,并缓解对电网系统的调节压力。

 

自发自用为主,推动绿电高效消纳

绿电直连项目被要求以自发自用为主、余电少量上网为辅。根据《通知》,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%,2030年前自用电量占用户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5%,并逐步提高。

项目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,电源与负荷可分别注册参与现货、电量、电价等市场机制,同时应依法缴纳系统运行费用、政策性交叉补贴、政府性基金等费用,确保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责任。

 

储能系统成为关键基础设施之一

在新型绿电直连模式下,储能作为负荷调节和能量管理的重要手段,将在项目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。通过储能配置,绿电直连项目可有效应对新能源波动性与不稳定性,提高就地消纳能力,减少向公共电网反送电行为,提升运行经济性与安全性。

 

展望:绿电直连或将成为高耗能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

随着绿色贸易壁垒的强化与ESG考核机制的普及,越来越多的制造业、园区及出口型企业提出明确的绿电使用需求。绿电直连为这类企业提供了新的路径,既能满足碳减排与合规目标,也可能降低长期电力采购成本,增强能源安全自主性。

国家能源局表示,将进一步指导各地细化落实措施,加强规划审查与项目监管,保障绿电直连项目的规范有序推进。

元及能源将持续关注国家在绿色能源、电力市场化及储能方向的政策动向,积极参与绿色能源场景的实践与探索,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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